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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首页 首届“牡丹文学奖”评选活动
关于举办首届“牡丹文学奖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 

各县区委宣传部,各县区、企业文联,市直有关单位:

 

在市委,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近年我市文学创作有重大发展。2006年发表、出版文学作品数量和质量均为历年之最,引起全省文学界关注。

为进一步激励创作,发现和培养新人,把菏泽文学推向新的繁荣,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、菏泽市人事局、菏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菏泽市作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“牡丹文学奖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参评作品要求

 

1、参评作品包括小说、散文[含随笔]、诗歌[含古体诗词]、纪实文学四种体裁。

2、参评作品要求内容健康,文字优美,能体现时代精神,有较强艺术感染力。

3、参评作品应是2000年以来本市作者在各级文学期刊及各类报纸、杂志上发表以及在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单篇[]作品。每位作者每种体裁限报3[]以内。

 

二、奖项设置

 

四个参评序列中,中短篇小说、散文、诗歌、短篇纪实文学分别设一等奖1个,二等奖3个,三等奖6个,佳作奖若干。

长篇小说和长篇纪实文学分设优秀奖1-2个,佳作奖若干。

“牡丹文学奖”为本市文学最高奖。二等奖以上及优秀奖作品主要作者记个人三等功一次,其他奖项主要作者给予嘉奖。

三等奖以上及优秀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[获奖作品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的,只发一份奖金],推荐参与省及全国有关奖项评选。佳作奖颁发证书。

在省以上国家正式部门、团体组织的文学评奖和赛事中获奖的作品,不参与本次评奖,可上报组委会后,颁发荣誉奖。

对于宣传和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或单位,颁发组织工作奖。

 

三、组织领导

本次“牡丹文学奖”评选活动,分别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。组委会聘请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担任总顾问。聘请山东省作协主席、全国著名作家张炜担任总顾问。

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、市委宣传部部长孙丰华担任,副主任由市有关领导担任。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、市人事局、市文联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。

 

评委会成员由省内外著名作家、诗人及本市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。

 

四、颁奖

评选活动结束后,组委会将在适当时间举办隆重的颁奖典礼。届时将邀请市主要领导和省作协主要领导参加并为获奖者颁奖。

 

五、其他

参评作品一律提供原件一份、复印件5[或原件5],填写“首届‘牡丹文学奖’参评作品申报表”5份。各县区、企业文联[作协]统一报送或作者本人邮、送至文联均可[如邮寄需注明“牡丹文学奖参评”字样。

 

地址:菏泽市中华路1888号市文联

报送时间:2007716日至815

 

联系人:孙传仁王秀菊范霞

联系电话:6058360522312315305308920